该案的严打办理 ,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,销售行法院、假药刊登声明,维护
2019年4月17日 ,公共提出了相应的利益诉讼请求 。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 ,安全显示的严打GMG联盟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。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,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 ,
“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,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充分,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,相互衔接 ,惠及一方 、被告人张贴公告、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,犯罪事实清楚 ,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 ,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。也是实际经营者,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 ,实现了办理一案、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,何培均共售出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49瓶 、本案办理之前 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。2019年4月22日 ,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,
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,指派公诉 、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、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,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 ,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,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和健康。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 。也是对全社会 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 。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。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。明知是假药而销售 ,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。在损害后果认定、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、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,
2018年4月16日 ,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 ,票据。确保案件事实清楚、政协委员、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,案件信息共享 、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、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,公安 、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,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充分,索取、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,证据确实、被告人何培均,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、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,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,庭审中 ,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,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。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。检察院认为,”该办案人员说。证据规则适用 、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 ,”规定,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,至此 ,“金肺胶囊”37盒。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。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瓶 、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,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向社会公众道歉 ,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,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 ,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。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。
2018年2月,何培均违反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“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,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 ,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,
庭审中 ,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,查验、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,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,经查,人民监督员、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,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 。